It's me!

It's me. I'll be there for you.

Friday, April 01, 2005

吾友阿咪

编前:
曾经很喜欢写一些很垃圾的帖子,也喜欢看一些很垃圾的帖子,但是这一天一个名叫“吾友小J”的精华帖子误入其眼,于是精华的种子这才播种了下去,虽然有点晚,但是还是有助于拉近和精华帖子的距离。这就是这个帖子的诞生过程。谢谢这样的努力和参与,希望有更多的人支持和参与。


吾友阿咪

by MY KIND OF GREEN


阿咪在出生以前就经历了一场浩劫。阿咪的妈妈在怀阿咪的时候不幸感染了伤寒,所以阿咪天生就很有犯傻的天赋,以至于直到现在还是如此。

我印象中的阿咪有两个很显著的特征:头大,脖子细。听阿咪说,可能在娘胎的时候受到了伤寒病毒的洗礼,以至于瘦弱的只剩下一个大头,而且一岁以前的她一直都是脑袋耷拉着——头太沉,瘦弱的脖子无法支撑它的重量。

尽管出生的时候不是很顺利,阿咪还是摇晃着大脑袋长大了。1986年,阿咪四岁,那个时候电视上正在热播日本电视连续剧《血疑》,家里人看,阿咪也跟着看。一天,阿咪的妈妈惊奇的发现阿咪摇晃着大脑袋哼哼着《血疑》的主题歌,调子不差分毫。“呵呵,这孩子好像很有音乐天赋。”于是,1987年初阿咪在家人的安排下开始学习电子琴,一年以后,阿咪有了一架黑色“星海”。

一相情愿的安排有的时候不是很尽人意,譬如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阿咪一直对练琴这件事情很有抵触情绪。曾经还有过怂恿外公把钢琴劈了的壮举,但当外公问:“你为什么不自己去劈?”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:“那我妈要骂我,我妈不敢骂你。”呵呵,看出来了吧,典型的有贼心没有贼胆。

你可能会说,这个阿咪其实一点都不傻啊。呵呵,下面这件事情一定会让你改变想法。一次,阿咪感冒,要打青霉素,大家知道,打青霉素是要做过敏试验的,而这个实验就让排在阿咪前面的众娃娃们哭成了一片。阿咪妈妈见这情景就跟阿咪说:“手伸进去,拿出来会有一个泡泡就没事了。于是阿咪很乖的把胳膊伸进去,拿出来一看果然有一个泡泡。而就这样,阿咪的妈妈也就把悬起的心放下了,她本想着阿咪肯定会和别的孩子一样“哇”的一声哭出声来。可就在这个时候,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,阿咪把另一只胳膊伸进去,对护士小姐说:“阿姨,这个胳膊也要一个泡泡。”

1995年,阿咪上初二,阿咪的邻桌是一个叫LYON的小男生,这是一个有着阳光般笑容的男孩,成绩很好但是很顽皮,经常抢阿咪的饼干吃,还经常唱歌给阿咪听。渐渐的,阿咪开始喜欢上这个小男生,这个小男生就是阿咪的初恋。不过,具阿咪说,阿咪从来没有把这样的感情告诉他,她只是把这种喜欢放在心里,她也曾经想过在一个适当的时机告诉他,可是最终还是没有。

2000年,阿咪高三,一天清晨,阿咪在上学的路上碰到LYON,LYON对她说他已经决定考清华。阿咪笑着说:“祝你成功!”从那天开始,阿咪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的开始发奋学习,因为那时她的目标只有一个:说什么也要考到北京!2000年8月,阿咪如愿以偿的收到了北京一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;而LYON,却因几分之差去了哈尔滨的一所名校。于是,2000年,那个酷热的夏天,分飞之燕,燕分飞。

大学里的阿咪,过着孤单而快乐的生活,但是我不明白的是,阿咪一直觉得大学的生活没有太多值得回忆。但是很清楚的是,大学这四年,阿咪改变了很多,从一个少言寡语的小女孩出落成一个漂亮大方的大姑娘了。不过,阿咪一直是一个人,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。我问阿咪:“不觉得孤单吗?”阿咪说:“我一直在等一个人,遇到的时候就不孤单了。”

2004年7月,阿咪大学毕业,8月,阿咪只身踏上一片陌生的土地,继续自己的学业。异乡的生活孤单而繁忙。一个罕见的有阳光的午后,阿咪遇到一个人,阿咪那时对我说,看到这个人以后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。11月底,阿咪告诉我,她和这个人在一起了。我真的很为她高兴,阿咪一直以来的孤单终于被打破了.那个时候,我真的很希望阿咪遇到的那个人就是她的真命天子,而阿咪也可以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。12月中旬的时候,阿咪打电话跟我说她病了:“慢性阑尾炎,痛的每天晚上都睡不着。”“那他呢?”“他……”阿咪说,“我不知道,也许忙吧。”12月底,阿咪病好了,但她和那个人分开了。“为什么?”“或许,这在一开始都是一个错误。”

很久以后的一次聊天中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犯了这样一个简单错误吗?其实,他的笑容很像LYON。”我才知道,原来,LYON一直都在阿咪的心里,从来都没有改变。

如今的阿咪,依然过着忙碌的简单生活。“4个PAPER,写完以后有个CASE,同时还有DISSERTATION。”我问阿咪,“毕业以后准备怎么办呢?”阿咪说,“可能会在这个小岛上再呆一年,再以后,不是很清楚,或许,继续漂泊……”

其实,我知道,阿咪就是一叶浮萍,不停的在世间游走,期待与另一叶浮萍的相遇。那个时候阿咪就会停下来,不再漂泊。

“我在等一个人,遇到就不会孤单了……”

祝福你,我亲爱的阿咪

2 Comments:

At 4/01/2005 03:44:00 a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这个帖子的读者是木头BLOG的忠实读者
^_^

 
At 4/02/2005 02:59:00 am, Blogger 若木 said...

如果楼上的话没有说错,那就显得很奇怪了,好像这个帖子成了这个Blog的标志性的帖子了,成了一种检验标准了。

这显然是错的,所以,我以为这句话应该是这样的:这个帖子的作者是这个Blog的忠实读者。这好像是针对我的编前的第一句话的。

什么叫“失之毫厘谬以千里”,此为一例。

 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